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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

体坛快讯 2021-12-24 体育新闻 未知
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至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指标更加精细化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健身锻炼需求,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服务规范》适用于接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县级及以上公共体育场、公共体育馆、公共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
据悉,《服务规范》是在2014年印发的《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基础上修订的。相关专家指出,《服务规范》有六个主要特点:
 
一是适用范围更广。除适用于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所属县级及以上公共体育场、公共体育馆、公共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外,各地可参照《服务规范》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其他类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服务进行规范指导。
 
二是免费低收费开放要求更明确。要求将场馆开放收费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
 
三是强化场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要求。要求场馆符合相关体育赛事规则要求,举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每年4场次。
 
四是量化指标更多。除前述量化指标外,还要求在场馆开展的运动技能、科学健身等公益性体育培训服务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
 
五是更加强调信息公开。场馆需按要求填报基本情况信息,并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场馆接待人此等信息要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实时呈现。
 
六是更加强调安全保障。要求场馆消防、安保、应急设施和疏散系统等配置合理完备、维护完好,举办赛事活动期间应有专业医疗机构人员现场保障救护,落实卫生和防疫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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