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设置居住权。《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367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就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民法典》第368条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第318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案例解析 3岁的小明在小区内玩耍时,被流浪猫抓伤,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需要,《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是小区物业的服务方,并不能直接认定为流浪猫的管理人,但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物业公司理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流浪猫在小区内流窜并发生伤人事件,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许多小区内居民出于对流浪动物的关心关注,会定点投放猫粮狗粮或剩饭剩菜,但此举容易造成流浪动物聚集,并带来伤人风险,应配合相关单位,共同谋求救助流浪动物的最佳途径。 原标题:《以案释法 | 法律知识小报》 (责任编辑:) |